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衛生福利部自110年7月1日起實施擴大不孕症治療(試管嬰兒)補助方案,補助對象由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擴大至所有的不孕夫妻,提供醫療服務之人工生殖機構也從原本19家增加至92家,大幅提升服務可近性。且透過機構線上申辦作業,就醫諮詢、申請補助快速便利,截至7月28日止,已有7,636對不孕夫妻申請試管嬰兒補助資格通過。       

           

補助方案詳情 日期及實施內容
實施日期 2023年7月1日
補助對象擴大 所有不孕夫妻
人工生殖機構數量擴大 由原本的19家增加至92家
申請補助資格通過人數 截至7月28日,共有7,636對不孕夫妻申請補助資格通過
補助對象條件

- 一方為我國國籍且妻未滿45歲
- 具有不孕症診斷證明需進行試管嬰兒療程的民眾

補助額度

- 首次申請最高補助10萬元
- 再次申請者最高補助6萬元
- 不同療程給予不同補助額度

補助次數上限

- 受術妻年齡在39歲以下最多補助6次
- 年齡在40歲以上至44歲以下最多補助3次

不孕夫妻應備文件

- 身分證正本及影本
-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正本1份(一般夫妻免附)
- 匯款帳戶資料等文件

申請流程

- 至特約人工生殖機構接受試管嬰兒醫療服務
- 由該機構協助線上申請補助資格
- 給予補助後,6個月內請特約人工生殖機構協助申請療程費用補助
- 審查後即可撥付至指定帳戶

試管嬰兒補助諮詢專線

02-2558-0900
提供專業人員解答及主動致電回復
可至官網「試管嬰兒專區」查詢相關方案資訊

注意事項 夫妻只要一方為我國國籍且妻未滿45歲,無須避孕措施,經一年以上未懷孕,並經醫師診斷需試管嬰兒補助療程者,歡迎申請補助。

 

資料來源:國民健康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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